據日媒報道,《民宿新法》推出後,申請手續十分繁雜,不少原本打算擴大民宿生意的房東開始卻步,也有不少房東因此放棄經營。背後的因素不僅僅只有這些.. 日本民宿真的要涼涼了麼?!
根據最新《民宿新法》條例規定,提供住宿的民宿主人必須先通過正式申請,取得營業執照;經營天數一年最多不超過180天;必須製作住房名冊,並加入衛生與安全措施,以及需要提供外國人入住指示以及投訴機制等。若屋主沒有同住,還必須透過第三方的公司來管理。此外,各地政府還可能針對安全和噪音問題,各自頒佈更嚴格的規範,如在東京新宿部分地區,民宿主只能在週末營業,澀谷則是隻開放寒暑假;至於京都更是為了避開熱門的春秋兩季,僅開放住宅區在1月15日至3月16日之間提供民宿服務。
《民宿新法》上線後,日本約8成民宿被迫下線,各地區的經營也有了諸多的限制。
日本民宿房東團體JHC的代表表示,團體中有一對好客的夫妻檔房東,還有辭職後全身心經營民宿的年輕房東等,都已經退出不再經營民宿。其理由是需要向政府提交太多的文件,而且等待時間長久及手續繁雜,再加上有些地方政府也不接受申請,令房東極為沮喪。
以東京都世田谷區為例指,所需要的文件從住民票的影印本開始,總共需要準備18種文件。而其中最令房東頭痛的文件包括,獲取住宅大廈管理協會的民宿許可,以及房東不在的情況下民宿與業者之間的管理委託契約書,另外還需要提供證明具備與酒店同類的消防設施文件,以及住宅大廈安全的建築師書面證明等四個最辦理的文件。
JHC還介紹說,房東必須親自去保健所4次,消防站2次,區政府1次,法務局1次,不完成現場檢查後,不接受申報文件,新宿區役所就是其中一個。 一些專做民宿平臺的運營者稱,6月15日已經有3728個申報提交,當時受理的個案只有2210件。一般來說申報文件合乎要求的話,就應該在提交申報後,即時完成申報手續。但現狀卻是行政手續繁雜耗時。而且,如果在住宅大廈的單位做民宿,房東必須拿到大廈管理協會可以經營民宿的承諾書,否則只要有一部分住戶反對民宿的話,實際上就等同無法經營民宿了。另外,消防法例的限制也很嚴厲,即使只有一個單位經營民宿,也需要整座住宅安裝消防設備,而投資設備負擔不輕也是問題之一。
但也有房東就表示,如果真的是作為一種長遠投資,長遠收益的話,種種繁瑣的申報文件,也還是可以克服的。最令人頭疼的是,《民宿新法》規定的限制180天民宿,換言之,一個本打算做生意的單位,充其量一年也只能做6個月的生意,剩下的6個月就要另想辦法,其中做短租也是投資的一種。也有房東就表示,短租募集租客並不容易,租客租用的時間不穩定,最後房東兩頭難,這也令本打算再擴大生意的房東們卻步。
民宿共享的概念雖好,但是要走向正軌的民宿條條框框變多,又有多少人願意去冒風險投資經營?民宿涼的大概是投資者的心吧,不如安安分分選擇投資長租或者投資酒店來的放心..